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
考试和换发证书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2006]11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就位的补充通知》(湘建建[2006]178号)文件规定,我厅将于2006年下半年组织开展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考试和换发证书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和考试报名
根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自愿的原则,我省下半年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考试。考试项目为:1、地基基础类(桩基专项现场检测),2、主体结构类,3、钢结构类,4、建筑幕墙类,5、见证取样类,6、室内环境类,7、设备安装类,8、建筑智能化类,9、建筑节能类,10、施工安全防护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可报考上述内容的一项或多项。报考人员须填写《湖南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一),并于8月10日前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报名。
我省申报地基基础资质的检测机构的基桩检测技术人员,如未通过建设部组织的现场检测操作考核的,还应参加我厅组织的现场检测操作考试。现场检测操作考试科目为:1、工程桩低应变法,2、工程桩声波透射法,3、工程桩高应变法。2006年下半年现场检测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检测操作考试所需仪器设备,由参考人员所在单位解决。
二、检测技术人员换领新证
换证对象为2005年底前已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检测中的多项或一项检测的技术人员。
请上述人员填写好《湖南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换证登记表》(附件二),由所在单位统一将原证书连同汇总表(附件三)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由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统一向建设厅换领《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证书》。
三、考试和换发证书工作委托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具体实施。省质安监总站对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应提供工程检测专业考试大纲,统一分类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厅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证书》,作为检测人员接受业务培训的依据。考试和换证收费按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附件一:湖南省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登记表。
附件二:湖南省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换证登记表。
附件三:检测技术人员证书换证汇总表。
湖南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