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建筑业、房地产等领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摸清住建领域及相关产业家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提供有关数据
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普查机构需求及时提供本级掌握的全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名录,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单位名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人员名册等资料;协调物业公司提供楼宇所驻经营主体信息。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好部门资料,做好数据保密和数据比对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向外提供。
二、全程参与单位清查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关键环节。各级普查机构、住建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普查机构要联合住建部门全力做好“地毯式”清查,并及时向同级住建部门反馈单位清查工作进展和结果。县级住建部门要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同级经普办集中办公,全程参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单位清查工作,协调解决系统所属单位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数据审核评估
各级普查机构和住建部门要联合加强数据审核和评估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配合当地普查机构认真审核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单位数、从业人员数、企业总产值等相关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共同做好评估认定工作。
四、强化普查宣传发动
各级住建部门要主动做好系统所属单位的普查宣传,特别是在普查各个重要阶段,发动住建行业各类经营主体积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及时转发国务院经普办及省经普办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向经普办反馈和报送住建系统在经济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住建系统形成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