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标〔2021〕204号
各市(州)住建局、党委网信办、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委)、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发展局、公安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和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网信办等16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分别从总体要求、明确数字家庭服务功能、强化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完善数字家庭系统、加强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
省住建厅 | 省委网信办 | 省教育厅 |
省科技厅 | 省工信厅 | 省公安厅 |
省民政厅 | 省人社厅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商务厅 | 省文旅厅 | 省卫健委 |
省应急管理厅 | 省市场监管局 | 省广播电视局 |
省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 |
附件下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