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的函》,在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3个地区开展绿色建造试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绿色建造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为引导省内绿色建造技术方向,现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及时总结,在工作中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管理机制和政策体系。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下载地址: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3/t20210319_249507.html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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