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资质过渡问题有关文件的通知
湘建办〔2007〕18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07〕82号,以下简称《说明》)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申报
凡符合《补充通知》及《说明》所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执有人,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一)申报程序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如实填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书面申请表,申请人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名后,连同《补充通知》第二条所列条件相关的书面附件资料按以下程序申报:
市、州所属企业申请人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附件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戳同时签署核对人姓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汇总报我厅政务中心。
各专业厅局所属企业及省直管企业申请人通过聘用企业向我厅政务中心直接提出申请,政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汇总报建设部审批发证。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由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组成。其中附件材料包括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满足《补充通知》第二条中所列条件(一)或(二)款能够证明工程专业、规模、开竣工时间(计划工期)的合同;
4、所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文件;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在建工程只需提供施工许可证)。
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经过文件批准,凡批文中列明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一级项目经理数据库中未列入人员,另需申请人补充所在企业报告说明及相关资料。
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一式三份;申请铁路、公路、民航、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专业的,报送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及《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一式四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的同时应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工作监督的暂行规定》(湘建党〔2005〕12号)要求,提交《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三)申报时间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材料报送至我厅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
二、关于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和具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但不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条件的人员,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2007年度担任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07年度未担任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湘人发〔2004〕97号)和《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如实填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书面申请表,申请人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名后,连同前款所列条件相关的书面附件资料参照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程序申报。
申报材料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审批发证。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由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组成。其中附件材料包括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满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条件中第1或第2款中能够证明工程专业、规模、开竣工时间(计划工期)的合同;
4、所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文件;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在建工程只需提供施工许可证)。
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见附表)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一式三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的同时应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工作监督的暂行规定》(湘建党〔2005〕12号)要求,提交《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四)申报时间
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申报同步进行。
三、关于小型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问题
根据建设部有关精神,小型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体执业办法另行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